东莞第九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开启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3-26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昨日起至5月24日,东莞面向海内外引进第九批共2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被确定立项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签订相关协议后,最高可分别获得200万元和500万元的资助和奖励。

  据市人社局介绍,此次第九批领军人才引进数量为历次之最,将引进20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申报人应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科研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外行业领先地位,具有明显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跨国公司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及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其中,创新领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引进后6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属于已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需在提交申报日算起两周年以内。引进后需在莞连续工作时间5年以上,从国(境)外引进的每年在莞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

  按照规定,我市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分别获得100万元创新启动扶持资金和200万元创业启动扶持资金。已获立项支持的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社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根据其营业额和税收、技术创新推进、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等目标完成情况,最高可获100万元创新奖励经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专家验收后,以其营业额和税收为主要指标,结合其高层次人才集聚、行业带动等目标完成情况,最高可获300万元创业奖励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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