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出让新型产业用地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10-10

  《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获市委常委会议审核通过后,市政府于9月11日向各直属单位公布。

  《管理办法》对新型产业用地试行区域、出让方式、用地规划原则、物业转让细则等作了细化说明。《管理办法》自颁布起试行时间3年,总结经验后全市推广。

  据了解,新型产业用地指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新型产业用地是依据《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在城市用地分类“工业用地(M)”大类下增设的种类。在办理供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时,土地用途表述为“工业用地(M0)”。

  《管理办法》提出,新型产业用地(M0)允许配置一定比例商业办公、配套型住宅,其中配套型住宅的计容建面不得高于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为防止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出现房地产化倾向,《管理办法》还明确配套用房不得分割转让的政策导向,明确产业用房分割转让的比例不得高于49%


  猎头公司咨询热线:400-067-9767

  个人高薪职位查询请登录:www.aimsen.com

  更多猎头资讯请关注埃摩森猎头视野:aimsen-shiye


  • 在线咨询

  • 免费热线

  •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