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03-04

  3月2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从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项目特事特办、全力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重大项目服务支撑、全力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和全力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实用措施,全力保障服务广东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全力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切实指导林业部门履行好疫情联防联控职责,强化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完善保护管理体系。做好全省系统自身防护,严格落实“四早”防控要求,进一步筑牢织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线。推进用地报批、不动产登记、信访等各类自然资源管理和审批业务“不见面”网上办理,积极引导群众“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错峰办、邮寄办”,针对疫情相关业务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确保在最短时间办结。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项目特事特办

  对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允许先行用地,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需永久性用地的在疫情解除后6个月内补办相关手续,严禁与防控疫情无关的项目搭便车违规用地。应保尽保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等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统筹保障用地指标。调整履约监管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国有建设用地,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实行快速响应机制。

  全力做好重大项目服务支撑

  对各地级以上市分别预下达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5000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积极响应重大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安全、基本医疗、基础教育、基本养老等重要建设项目空间需求,统筹安排民生等重大项目空间布局。加强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对省立项或者省授权、委托、下放地市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保障型住房等12类民生设施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由省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按规定实行指标奖励。强化重大项目服务机制保障,继续推行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特别重大项目“四个一”工作专班,建立省市级重大项目清单,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指导各地做好省委托下放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权限承接工作,有效提升重大项目审批效率。继续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四合一”改革,加大对国家战略保障重大项目的砂石资源供应保障,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占补平衡需求,疫情解除前,允许市域内统筹调剂落实重点项目占补平衡,支持按规定购买省级水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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