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持优粤卡人才符合条件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9-16

  8月1日,记者从广州公安获悉,为加大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8月5日开始,广州公安机关为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有人办理相关入户业务。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人员,如住所或工作地在广州市的,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按照相关规定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

  据介绍,具有国内非广州市户籍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其住所或工作地在广州市的,可申请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广州市。如属具有外国国籍、港澳台、华侨身份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须按国(境)外人员回国(入境)定居要求办理国内户籍。

  申请人填写《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情况登记表》,提交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以及登记入户地址的相关材料(如: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个人住宅房产等)。

  有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结婚证、配偶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其出生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免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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