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甘井子区出台新政支持总部经济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2-19

  2月18日从大连市甘井子区获悉,为发展总部经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经济产出强度,推动产业优化升级,该区出台扶持政策,从3月1日起,凡经认定达到一定规模的总部企业,从落户到经营,全生命周期都可得到政府的资金扶持。

  在企业开办中享受的扶持政策包括: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按1%给予最高300万元落户扶持。已获得落户扶持的总部企业,因业务发展4年内增加实缴资本金的,按照增资金额1%的标准给予最高250万元的扶持。企业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可获得最高200万元补助,租用办公用房可获得最高100万元补助。

  总部企业发展越好、贡献越大,获得的扶持越多。甘井子区按对区级贡献的一定比例对总部企业进行扶持,年度区级贡献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总部企业,分别给予12%、20%、25%的扶持,扶持期限为3年。年度区级贡献在10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给予特殊优惠政策支持。对股票公开发行主板上市、新三板上市以及首次入选“世界500强”“国内制造业500强”“国内服务业500强”“辽宁省100强”的总部企业,将扶持50万元至5000万元不等。

  扶持办法明确总部企业对产业链引进的总投资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项目,分别给予引进企业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配套引进扶持。该区还设立总部人才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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