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台意见促进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1-17

  昆明市为加快推进全市开发区及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发展,建立健全与园区发展相适应的领导体系、管理体系、运行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激发园区的内生动力,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制定了《昆明市促进开发区及工业园区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拟于近期推行。

  《意见》提出,园区要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核心,走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千亿级园区达到4家以上,其中两千亿级园区达到2家。鼓励以国家级和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园区为主体,对小而散的各类园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托管,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对位于中心城区、工业比重低的园区,积极推动向发展总部经济等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加快推进园区创新发展。每年引进一批重点创新型企业。支持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园区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服务平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力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人才等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必要的社会事业工程。

  优先保障园区土地供应。优先保障工业用地指标,设立园区用地申报、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制度。

  加大园区财政扶持力度。对自有资金投入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园区不超过2000万元。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园区重大公共服务平台等园区软环境项目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

  《意见》提出按照差异化的要求,对园区进行年度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同时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扩区调区升级、园区资金支持挂钩。对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园区、年度综合评价位于后三名的园区,给予黄牌警告;对连续三年考核评价为最后一名的园区,给予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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