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管理办法鼓励境外技能人才创业就业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1-07

  日前,苏州市政府印发《境外职业资格持有人享受技能等级待遇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境外技能人才来苏创业就业。

  《办法》明确,持有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提交申请,并交验身份证明原件、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后,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并公示。

  符合条件的境外职业资格持有人,可享受相应技能等级在苏州市积分入户、入学、入医及人才乐居等方面的待遇。目前,申请工作每年两次,由各县级市、区人社部门在4月和10月底,上报市人社部门。

  近期,市人社局将公布首批《境外职业资格目录》,包括:国家人社部已批准在华注册的17个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中的11个,德国工商业行业协会的3个种类职业资格证书。今后,人社部门还将根据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情况,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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