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对东莞市人才安居的对象和标准、筹集建设、货币化补贴、配租配售、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办法》,实物配置包括向人才配租、配售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货币补贴包括向人才提供综合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租金优惠等。其中,实物配置视房源情况接受申请,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
6类人才可享安居政策,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新就业人才、新入户人才。
《办法》规定,政府投资筹集建设人才住房配租、配售原则为租赁型人才住房单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租金标准应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租金的80%,并实行定期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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