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并发布《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指南》,作为此前发布的《市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的配套文件,方便在我市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安居保障申请。
一、申请条件
符合《意见》中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并持有“彭城英才卡”;
与在徐用人单位签订了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地持续缴纳社会保险;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徐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房产登记交易信息;
在徐自主创业的,申请人须为牵头人或主要创办人。
企业应于上一年度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
二、申办地点
为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的公司注册所在地房管(住建)部门或县(市)区指定的责任部门(下简称主管部门)确定的申请地点,由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的公司注册所在地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我市主城区办理地点,为新城区西区综合楼G225室,办理部门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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