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面向部分重点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10-19

  为吸引高层次专业人才,更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乌鲁木齐市决定面向部分重点高校2018届硕士以上毕业生引进优秀人才。

  一、引进对象

  部分重点高校2018届硕士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高校名录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支援建设边疆,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还须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招录条件,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类别可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2011)》。

  三、引进需求

  详见《乌鲁木齐市面向部分重点高校2018届硕士以上毕业生引进优秀人才职位表》(见附件2)。

  四、工作程序

  主要程序有: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调剂、体检、考察及公示、录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填写《乌鲁木齐市面向部分重点高校2018届毕业生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见附件3),并将《报名表》电子版(选定面试地点)发至对应职位的邮箱,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

  (二)面试

  在北京、上海、南京、成都、西安、兰州六城市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学生证(学校证明)、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等,于面试前1天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初试和面谈,通过资格审查、初试和面谈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调剂

  未入闱的面试合格考生,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到空缺的调剂职位。已入闱报考职位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

  (四)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在三甲医院自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岗位需求、个人志愿、学校推荐意见等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站(网址:www.wlmqrsks.com)公示。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到岗后,报新疆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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