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温州力推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18条新政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09-18

  温州市召开了对外开放大会,奏响了新一轮扩大开放的序曲。扩大开放,为温州发展赢得不一样的天地,已成为温州人民的共识。为了更好地以政策集成、制度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市委市政府于日前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下一阶段的温州开放工作引路指航。

  利用外资、对外投资以及对外贸易,是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助推温州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动能培育的三大关键抓手。此次出台的《意见》中关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18条”,正是围绕这三大抓手展开,在温州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并购以及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如何有效利用外资?

  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

  一直以来,温州市在实际利用外资方面,存在总量偏低的问题。为破解这一困境,《意见》提出,要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通过引进500强项目等高质量外资,吸引优质资本与优秀人才的集聚,从而实现温州市在利用外资领域的提档升级。《意见》对此提出了8条针对性举措。

  首先,温州市将进一步支持招引新动能重点项目。“三大产业领域”(指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高端化和高成长型生产性服务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亿元(实到外资超过1000万美元),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增产业项目(不含产业园区类),从正式投产年度起5年内给予财政奖励。同时,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超过2亿美元的外商投资大项目,新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新引进的外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项目给予特殊扶持政策。

  《意见》还提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上市、支持境外投资者在温州市开展并购。注册地在温州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享受与内资企业相等的扶持政策;对行业龙头企业投资温州市重点发展产业年实到外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并购项目(包括股权并购、资产并购),按年实到外资金额的4‰对并购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优质企业吸引人才,优质企业更要留得住人才。为此,《意见》还专门提出,支持海外人才创业创新。温州市将提升外国人才来温工作、出入境便利度,简化外国人才来温工作许可证程序。温州市企业选聘外国人才,可在2个工作日内获发签证;鼓励外国人才在温创办企业,持“浙江红卡”的可直接申办外资企业工商登记;符合温州市高层次人才要求规定的海外人才,可同等享受温州市“人才40条”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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