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引进海内外英才的“鸿雁计划”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4-19

  海内外紧缺高端人才来渝工作最高可获得200万的定额奖励,且免个人所得税。市人社局昨日称,我市出台引进海内外英才的“鸿雁计划”,适用于我市现有企业引进或者来渝创办科技型企业(包括法人化研发机构)的直接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研发类科技人才。

  “鸿雁计划”入选人才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意识、先进的管理理念或创新创业能力。原则上应有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机构、世界500强企业学习或工作经历。原则上应与引进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者与引进区县签订3年及以上的落户协议。

  “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或园区在人才来渝工作满1年后,可以向单位纳税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人才奖励申请,并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兑现奖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入选人才分为ABC三类。

  A类人才参照其年缴纳个税额度的2倍或定额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B类人才参照其年缴纳个税额度的1.5倍或定额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C类人才参照其年缴纳个税额度的1.2倍或定额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奖励资金分3年发放,其中第一年发放奖励资金的40%,第二年发放奖励资金的35%,第三年发放奖励资金的25%。

  以上奖励作为市政府奖励,依法免征个税。同时,对于引进人才,我市还将提供创业、居留签证、落户、配偶子女就业、医疗服务、子女入学(托)等“一站式”服务平台,在这些方面都可以享受优先服务。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在入选人才3年政策兑现期内,相关单位和部门将对其在岗履职、个税缴纳、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年度核查,并对其工作成效进行联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如果评估结果为差或因离职、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再能履行职责,将终止其享受“鸿雁计划”待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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