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明确特色人才认定评定及优惠政策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3-20

  2月13日,东莞市人才办公示了2016年第三季度拟认定东莞市特色人才名单,8位人才入榜。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市人才办复核等程序,目前全市经认定和评定的特色人才共有190名。

  据东莞市人才办介绍,这次拟认定的8位特色人才,包括二类人才3人、四类人才5人,他们主要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负责人,还有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的高级工程师。其中有4人供职于东莞中子科学中心,从事散裂中子源项目方面的研究工作。

  据了解,2013年,东莞市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2016年制定《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及办理规程,明确了特色人才认定评定及优惠政策,特色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重点由在莞工作、科研或创业的优秀人才中认定评定产生。特色人才在配套资助、创业资助和奖励、居留和出入境、落户、住房、医疗、社保、税收、通关、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薪酬等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其中对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给予“资助+奖励”政策,最高额可达2000万元。为东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为东莞推进“人才东莞”战略的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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