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09-20

  各市、县(区)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学党委,省军区党委: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明确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实施意见》的颁布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人才强省,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的组织领导。有关方面要抓紧制定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安排。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把《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良好氛围。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指导监督,研究解决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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